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会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吗?
法律分析: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(包括贷款)房屋,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,一般均等分割。首先,夫妻双方婚后出资(包括贷款)取得房屋产权,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,还是双方的名字,均为共同财产,均等划分;其次,明确产值,即房屋价值,按市场价计算,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;最后,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,如果涉及贷款,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。
也就是说,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,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,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双方均分。若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,并且只登记在个人名下的,则属于其个人财产,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,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,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双方均分。若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,并且只登记在个人名下的,则属于其个人财产,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,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也就是说,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,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,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双方均分。若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,并且只登记在个人名下的,则属于其个人财产,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,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,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,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双方均分。若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,并且只登记在个人名下的,则属于其个人财产,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,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另一方有权分割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文章
-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离婚时会按照共同财
- 现行刑法对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处罚是怎
- 我哥哥向我借钱,结果却骗我办贷款。现
- 我有贷款逾期,现在公司要起诉我,我该
- 帮人发赌博小广告违法吗
- 转正后3个月,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,喊员
- 犯了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罪既遂怎么判刑?
- 打官司返还彩礼要多长时间
-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起诉程序应该如
- 请问如何处理个人非法集资的六十万元?
- 试用期三天,两天不做,用人单位不给工
- 关于两个人婚姻问题?
- 发现网贷利息过高应当如何举报
- 高压线线塔机脚专用地怎么补偿?
- 工程单价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何规定
- 劳动合同纠纷要怎么办理
- 武隆区抢夺罪请律师如何收费
- 对于合同诈骗罪初犯,根据法律规定,其
- 国企员工公司倒闭的话如何赔偿
- 驾驶证被注销后,驾驶摩托车会受到怎样
- 幼儿园休学半年告知没有学位了怎么办
- 请问律师帮助离婚需要多久时间,最短需
- 有离婚证户口本是未婚能再结婚吗
- 组织卖淫罪处罚标准细分,有没有相关的
- 请问,电动车急刹追尾怎么办
- 建设银行信用卡逾期好久会起诉坐牢呢
- 连续两天在食堂吃虫子,向他们反映,反
- 想问一下,什么叫产权移交房
- 我的微信被人给登录了丢了二千块钱怎么
- 请问,我可以用付完全款的房产证贷款吗